從懷孕早期即一經明確懷孕,就應去醫院進行產前咨詢及系統檢查如有遺傳病或家族遺傳性疾病史應進行遺傳咨詢。遺傳咨詢是為預防遺傳性疾病傳給下一代的措施。如高年初產、近親結婚、分娩過染色體異常嬰兒的孕婦、代謝病攜帶者或分娩過一次神經管缺陷兒的孕婦,都要進行產前診斷。
在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如有嚴重器質性疾病,妊娠后加重孕婦本身各系統功能負擔,嚴重影響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對胎兒也有嚴重影響者,則不宜繼續妊娠,應行人工流產中止妊娠。如雖有慢性疾病但能繼續妊娠者,應在嚴密監護下,在高危門診進行產前檢查,隨時注意可能發生的病情變化,隨時變診,及時處理。絕大多數正常孕婦早孕期第一次檢查后每4周檢查1次,在28周后每2周檢查1次,36周后每周檢查1次,直至分娩。
之外,如果在懷孕過程中出現外傷、突發疾病、陰道出血、腹部疼痛、感覺異常等情況,應該隨時到醫院進行檢查,以免發生意外。